1月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阳高县兴都村镇银行因夸大宣传或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审核或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被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处罚款人民币4.05万元,并处警告。
以下为原文:
相关资料显示,阳高县兴都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
2010年12月成立的尧都农商银行是山西省第一家改制的农商银行,也是目前山西农信系统内规模较大、员工较多的一家法人机构。作为山西农信产权改革的先行者,至今该银行已经发起设立了22家村镇银行。